可以的 新农合报销流程: 报销所需资料 :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报销流程:
1.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指南 。
2.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
新农村合作医疗是卫生部管理的,参保对象是农村人口,单位缴交的五险一金中的基本医疗医疗保险与之相对应,但单位缴交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各地社保或医保部门管理的,参保对象是城镇职工。如果同时参保,当你生病就医发生医疗费用时,只能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不能同时享受新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关规定,退休后符合缴费年限要求的,个人不需缴费仍可享受待遇。新农村合作医疗则不可以。 建议你工作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工作没单位缴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再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同时参加,也多交不了几十块钱。
一、在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参保,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和长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可以办理居外就医,办理程序如下:1.参保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外医疗登记表》,并指定3家居住地医疗机构,包括1家当地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2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经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单位、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后,携社会保障卡回苏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二、办妥居外就医手续后再办理省内跨市异地医保就医结算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申请(变更、取消)表》,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结算申请。2.参保人员办妥申请登记手续后,在居住地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划本人社会保障卡结算,其中:应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应由参保地医保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互为垫付并定期结算。在居住地非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在本结算年度内至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付。徐州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咨询当地12333热线。
三、如是苏州市工业园区参保人员,园区属社保统筹区,园区社保政策请具体咨询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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