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体系中,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权利形成过程中的特定环节,诸如解除权、撤销权等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除斥期间内,其效力不容受到任何形式的阻断和影响,换而言之,在正常情况下,除斥期间的中止是不应被容忍或认可的。
就合同解除这一行为而言,依据法律条文,当事人既可以设定法律所规定的除斥期间,也可以通过双方直接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除斥期间。
此外,在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还可由另一方提出催告,以期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作为除斥期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