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相关法规与授权,被执行者可向司法机关申请解除对其资产的冻结措施。
然而,若被执行者未能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导致被司法机关冻结其财产,且在提供充分担保之后,请求执行者同意解冻,在此情况下,经司法批准,方可解除冻结。
因此,被执行者欲申请解冻其资产,须遵守相应规定,否则无法提出解冻请求;
如其尝试申请解冻,但未满足必要条件,则无论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司法机关依然会维持冻结状态不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