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若在互联网贷款环节签署了合法合规且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且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适宜,双方意愿表达一致且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此份合同便是具有约束力和效力的。
2、然而,当贷款方未能按照既定条款所规定的日期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时,贷款人便需对由此导致的借款人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根据我国于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贷款人若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及金额提供借款,从而给借款人带来损失的,应负有赔偿损失的义务。
4、对于借款人而言,如果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及金额收取借款,则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及金额支付相应的利息。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之时起即告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