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即指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相关事务之当事人。
而受托方则系接受委托方之授权,代其办理相关事务之人。
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受托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依委托人的指令亲力亲为地完成所委托事项,同时须向委托人汇报处理结果;
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财产收益,均应当交付给委托人;
倘若由于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委托人遭受了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受托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