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通常应明确地阐述:
何种情形构成违约行为、具体的违约金金额(或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以及何时需要支付该违约金等相关事宜。
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若合同一方未履行自身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必须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合同另一方所遭受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第五百七十八条,当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以自身行为表明将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时,合同相对方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还规定,当事人双方可自行协商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节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或者约定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