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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5-11 14:05:23 已帮助28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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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多年未使用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在满70年后的处理办法如下:
即在使用权期限届满之后,将进行自动续期,而在此期间,实际享有土地使用权者只需对于续期所需承担的相关费用予以足额支付后,便可以继续行使对该土地的合法权益。
根据自2021年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明文规定,住宅类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将会自动进行续期。
至于续期所需支付的费用或是否存在减免情况,则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处理。
至于非住宅类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问题,同样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该土地之上所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事先已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约履行;
若未作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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