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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少次能判离

离婚多少次能判离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11 13:05:20 已帮助16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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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少次能判离
在法律体系中,法院判断离婚的重要依据在于“夫妻情感是否真正确立破裂”这一关键性因素。
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将全面参考各项案件证据、详细听取庭审过程中的情况汇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细致审查,以便最终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状况是否存在严重裂痕。
若经法院综合判断认定,仅有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情感出现彻底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而这与原告首次、再次乃至第三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无直接关联。
倘若原告以夫妻情感确已破裂为理由提起离婚诉讼,然而却无法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实,那么他/她就必须承担法院不予批准离婚的不利后果。
因此,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之前,原告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能够证明夫妻情感确实已经破裂的有力证据,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周密的诉讼策略,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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