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轻微刮擦事故中选择逃逸的行为,一经警方精心调查核实后确认,均应被认定为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对该事件承担全面的法律责任。
针对此类情况的相应处罚规定如下:
一次性扣除驾驶员12分或甚至直接吊销其驾照。
然而,若肇事者能够积极主动地向警方自首并与受害方达成妥善的协商解决方案,警方亦可考虑不予立案处理。
罚款金额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在500至2000元之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