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交通事故逃逸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分配上,我们认为:
逃逸行为人应承担事故发生的全面责任,但若证明事故的另一方存在明显过失,则可适当减轻其责任。
因此,从常规角度出发,通常可以认为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若选择逃离现场,那么将会全面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外,对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同样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