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依照法律规定,自然人与他人签订居间合同时通常是合法的,并未对签约对象进行特别限定。
简单来说,居间合同即是指居间人为委托人寻找和提供签订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然后由委托人向其支付相应报酬。
在此过程中,居间人有义务向委托方如实报告关于签订合同的相关事项。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