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功购置了
经济适用房之后,您仍然有权利选购普通的
商品房。
然而,请注意,在您打算进行商品房交易前,应先退回所购得的经济适用房。
因为经济适用房实质上是一种具备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性住宅,其房价相对市场价格较为适中,能够满足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若您在购置经济适用房后再行购买其他类型的房屋,那么政府将有权回收您先前所购得的经济适用房所有权。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
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