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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的主体是谁

征收集体土地的主体是谁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07 17:35:29 已帮助17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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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的主体是谁
1、涉及到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时,主导者应当是国家,这是由于国家享有广泛的调控权并能进行科学的规划与审批工作。
当明确了农村的集体土地需要被征收的事实之后,国家越发倾向于着眼于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征收行为,同时也会给予被征收土地原使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再行决定。
2、关于农村房屋征地赔偿标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拆迁补偿费用将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然后再以每平米的单价作为计算依据;
其次,周转补偿费用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来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将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来加以确定。
其中,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其计算方式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程度为依据,以每平米的单价作为计算依据。
而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环境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带来的不便,其计算方式是以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为依据,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至于奖励性补偿费用,其主要目的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总之,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都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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