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双方皆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他们可自愿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以实现这项诉求;
倘若其中任何一方对此持有异议,就必须通过法律诉讼来变更抚养权,在此过程中,需设法确证目前情况符合我国法律所设定的抚养权变更条件。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监护人有权提出抚养权变更请求,这些条件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类:
原监护人患有严重疾病、身体伤残无力承担抚养职责或存在虐待子女行为、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明确表达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并该方具备抚养能力、以及基于其他正当事由等。
为此,希望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应努力寻找相关证据,支持其辩护观点,并依此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件、户口本、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以及离婚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