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侵权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伤害,遭受伤害的个人有权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进行合理的精神损失补偿。
对于那些受到侵犯的人格权益,譬如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等重要领域;
以及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及荣誉权等具有象征意义的民事权益,公民均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寻求保护。
同时,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也会导致受害者在精神层面受到严重创伤,此类情况下,受害者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