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对每位集资参与者的身份信息、所筹集资金的具体数目及其他细节进行详细记录,从而全面掌握整个案件的集资总人数、集资总额、已经归还的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金额等相关数据。
其次,针对涉案企业或个人展开全面的债权清收工作,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财产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拍卖,以获取资金回收,为后续的集资款项清算做好准备。
针对清算过程中遗留下来的残余资金,我们会依据集资参与者的投资分配份额,制定统一的资金退还政策,明确还款原则和方案,确定偿还的比例,然后开始有序地进行清偿工作。
为了确保善后处理无任何疏漏,我们将以严谨的态度拟定处置报告,从而圆满完成案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刑法》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