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被监视居住与服刑总概率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被监视居住作为一种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所实施的对公民人身自由加以限制或剥夺的强制举措,其含义在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为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利推进,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实行限制或剥夺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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