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用卡发生透支且逾期未偿还时,该行为无疑属于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相关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回笼其所欠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
若相关银行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的话,那么持卡人除了需要支付上述费用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外,倘若持卡人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透支行为,且透支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逾期1万元以上,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届时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在持卡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中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持卡人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