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的一方或者双方携带载明个人身份信息、结婚证件以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文件,向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递交立案申请;
其次,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原被告双方展开调解程序;
若调解成功,则由法院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
如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进入审判阶段;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法院将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