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机动车辆行驶区域内遭受事故伤害时,责任认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若此事件中机动车驾驶员100%无任何过失,那么交通规则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需承受50%的责任比例;
其次,若调查后发现机动车辆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则在事故责任划分过程中,机动车驾驶员仍应承担起主要责任,而行人方所负有的责任则相对较轻;
最后,若该事故主要由行人自身行为失误导致,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同样具备一些过失,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员在此类情况下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行人一方所承担的责任则相应减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