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人遭受交通事故的情况,若已满十六岁且正在从事职业活动的,他们有权获得误工费。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若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误工费=误工期间内所损失的薪资收入(以天数或月数为单位)×误工时长;
若没有固定收入:
误工费=误工期间的总天数×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以每天多少元为单位);
若无法提供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数据:
误工费=误工期间的总天数×同行业或相邻行业上一年度业内员工的平均工资(以每天多少元为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