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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签合同必须本人么

在房产交易中签署买卖契约并非必需由本人亲自办理。
通常情况下,购房人需对购房合约进行审阅并签章确认,此乃其法定权利所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方能生效。
如就某种突发状况导致购房人无法亲笔签署,则可通过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代为签字及盖手印。
仅当具有购房者之明确书面委托书面时,代理人代签名才为合法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新修订: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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