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出现实际错误时,应该由发放该证的国家国土资源局负责撤回有误之证书,然后重新填写并颁发准确无误的新证。
首要原因在于,土地登记以所登记的内容为最终依据,因此颁发的土地证理应与土地登记保持完全一致。
若土地证上的土地用途存在错误,必然导致其与土地登记的内容相违背,因此,需要发证机关对此进行纠正(或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