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未能及时偿还相关款项,将会产生最低未偿还部分的5%的滞纳金以及全额账单的罚息(每日利息按照万分之五计算,自消费之日起计息,每月计收复利直至所有欠款还清为止)。
此外,这一行为也会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尤其是在未来五年内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时,可能会受到极大限制。
2.如果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银行已催促还款两次以上但仍然未予偿还,银行有权冻结您的信用卡账户,并将您列入禁止进入的客户类别(即“黑名单”)。
同时,银行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您涉嫌信用卡欺诈及恶意透支,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执行。
如在被起诉后依然拒绝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进行量刑判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明确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其中,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滞纳金和罚息均需按时足额支付。《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