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明确您遭遇了诈骗行为,身为受害者,应当立即主动与警方取得联系,尽可能详尽地提供对破案有帮助的信息资料,以协助警方迅速揪出犯罪嫌疑人并追回路面损失。
其次,倘若在短期内警方尚未取得任何进展,也尚无需过分担忧焦虑,我们应该保持耐心,静候前方进展的同时,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再次成为受害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