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在实际执行中,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对于缔约双方具有法定约束力,确保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约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签约双方需要根据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全面履行自身所应承担的各项职责;
此外,为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双方还应当履行相关的附随义务,如通知、协助以及保守商业机密等等;
最后,当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弥补对方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