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的行政处罚标准为:
首先是饮酒驾驶行为,驾驶员将面临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驾驶证被记12分以及暂扣6个月的处罚;
如果驾驶员酒后驾驶的是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那么将要承担更为严重的惩罚,罚金金额升至5000元,驾驶证同样会被记12分,同时还要接受为期15日以内的拘留,同时,在未来的五年时间内,他将无法再次申领驾驶执照。
其次是醉酒驾驶,这种行为将会直接吊销他的驾驶执照,在未来的五年内,驾驶员不能再从事任何形式的驾车活动,而且,法院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处驾驶员相应的拘役与罚金。
最后是醉酒驾驶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这无疑比前两种情况更加危险和不负责任。
它将使驾驶员的驾照被永久性吊销,十年内无法重新申请驾驶执照,终身禁驾营运车辆,并且,同样有可能遭受拘役及罚金的双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