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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交付标的物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024-05-02 12:30:07 已帮助13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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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交付标的物
关于出卖方交付标的物的方式,主要存在如下三种操作形式:
首先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货物交付由出卖方负责代运,此时,出卖方需要严格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路径来完成交付工作,若因违反该条款而导致产生额外费用,此部分责任应由出卖方自行承担;
其次,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由买方自主提取,那么出卖方有必要依据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前往其营业地址,仓库所在处或者预先商定的指定地点提取货物;
最后,如果合同约定货物由出卖方负责配送,那么出卖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根据买方的具体要求,自带运输工具,把标的货物送到买方所指定的地点。《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
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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