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之下,情况尚属乐观。
获得法院批准对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无疑是令人欣慰之事。
只要在法院严格审议结束后为被告人顺利实行了取保候审程序,这个行为便足以暗示犯罪情节相对于严重程度来说较为轻微,因此几乎将其视为很大概率上被告人会得到缓刑处罚。
究其原因,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若无法为被告人做出缓刑判决,那么法院自然也无需为其执行取保候审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