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审限规定为三年。
然在此基础上,若从相关权益受损之日算起以超出二十年之久,那么将无法获得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例如权利人请求延长该时限等特殊情况出现,则人民法院可依其申请予以批准。
因此,针对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是从权利享有人意识到或理应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损失,并且明确了解到义务履行方为止开始算起。《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