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加盖公司的公章或者是专门用于劳动合同签署的章印。
为了确保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合同必须经过您和贵公司的共同商议后确认无误,并在签署完毕后放置在您手中。
若贵公司未提供包含必须条款的劳动合同文本给各位员工,或者未能将完整的劳动合同交付到各位员工手中,都将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请注意遵循规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