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口头告知同样能够解除合约协议,但无可争议的是,采用书面形式来表达解约意愿在法律层面上更加稳妥和有利于保存相关证据。
2.假设只是以口头的形式通知解除合同,那么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对于自身是否曾明确向另一方表示过即将解除合约这一重要信息,可能会遇到难以证实的困境。
3.因此,除非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建议优先考虑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解除合约。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确保解约过程合法合规并留下足够有效的证据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