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法律量刑原则通常情况下,根据情节轻重,此种犯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实施者为特定群体,即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各类各级政府主管官员,以及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针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这种做法无疑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严厉挑战。
从客观角度来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要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其中,必须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侵害的客体,正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众所周知,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转让,然而土地的使用权却可以依法进行转让。
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主导的一整套土地管理法规体系。
此外,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才符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
在这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如果单位犯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面临对单位判处罚金的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