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时,当事人有权向法庭或仲裁机构提出诉求,将违约责任标准变更为主次责任比例对等的形式。
首先需强调,若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上导致的损失,那么该当事方有权申请法院或是仲裁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提高;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明显高于实际损失,那么当事人亦有权利请求法庭或仲裁机构对其进行恰当适度的削减。
其次,当当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寻求符合正当理由的程度上的适当减少时,法院将会按照实际的损害程度作为基础,参考合同的履约情形、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乃至预估的利益收益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因素,根据公正准则与诚信原则,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评估,并作出相应的裁断决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