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包含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详细条款:
首先,明确了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及涉及到的标的物的基本背景资料;
其次,确立了如何计算标的物价款以及总价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等事宜;
接下来,明确了标的物交付与投入使用的具体条件以及时间节点;
此外,还对标的物的品质标准作出了明确承诺;
同时,也详尽地描述了与标的物配套使用的相关设备及其具体情况;
最后,明确了发生纠纷时各方所应遵循的解决方案及其流程;
当然,为了约束当事人的行为,也都明文规定了各自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等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