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需要遵循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严格保守技术秘密,以确保技术信息得到充分保护;
其次,需关注技术的竞争性、发展潜力以及有效利用和推广等方面的要求,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许可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就实际执行专利或使用特定技术秘密的具体范围进行详尽规定,但须保证不影响整体行业技术竞争及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