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会自主保存相关的合约文件以及证明材料等,以备未来不时之需。
在法庭尚未对该合约作出判定为无效之前,该份合约理应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除非合约存在着明确且无法避免的无效因素,否则法官往往会根据普遍的法理原则,对此类合同赋予其有效性。
然而,只有当当事人向法庭提出明确的请求或者有充分且确凿的理由主张该份合约无效之时,法庭才能够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并做出相应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