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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拒绝办理交房手续如何维权

在涉及不动产交易的法律实践中,产权转让的核心要素在于,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合同确立了基于产权交付及价款支付而相互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据此,卖方可依据合约请求买方履行交割产权的义务。
此外,当事人有权利就违约行为设定特定的处罚方式,如要求违约方按照违约程度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或者对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害进行定量计算并确定赔偿额。
值得注意的是,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商定一方可以提前支付定金来为债权提供担保
当实际支付定金之际,定金合同始告生效。
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问题是,若在同一份合同时规定了违约金以及定金两种违约处理方案,那么在任何一方出现违规行为后,守约方有权依据自身利益选择适用其中的任意一种方案。
换而言之,无论选取哪一种方案,守约方始终都具有这一选择的权利,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必须且仅能选择其中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最新修订: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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