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现行
房屋租赁合同丧失
法律效力的几种常见情况包括:首先,无
民事行为能力之人或
代理人,在其无
代理权限时签署并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其次,年龄
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尚未获得其
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在其未经
法定监护人认可的前提下签订并在事后也未能得到监护人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再者,租赁标的物系
违法违章建筑的相关
租赁合同;
此外,若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出租交易,而共有人之间并未就此事宜达成特殊约定,则此类房屋租赁合同在未经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将会被认定为失效;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如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将所租赁房屋进行
转租行为,在此情况下,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人和二次
承租方签订的转租协议作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