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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公告期限的天数多少

欠税公告期限的天数多少
现实中,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偷税漏税,这样的行为显然都是违法的,而在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构成犯罪。但是,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了偷税罪,第203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了,换言之此时对偷税漏税行为的处罚是相对比较严重的。
2024-04-18 16:55:01 已帮助16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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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公告期限的天数多少
关于欠税事项的公告期限的设定依据各情形而异:首先,对企业或单位而言,须于每个季度发布一次相关公告;
其次,对于个体工商户及私人欠税者来说,则需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应公告;
最后,针对身份未确认且下落不明的欠税当事人,税务部门将适时展开公告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所述的欠税并不涵盖滞纳金以及罚款部分。
一般来说,上述公告内容既可以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办公场所,也可以通过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元化媒体渠道公之于众。
在此前提下,通知中必须明确列示欠税主体、公司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欠款数额等详细资讯。《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
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
(一)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
(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
(三)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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