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或运用虚假金币的犯罪案件中所面临的主要客体应当被视作国家施行的货币流通管控体制。
当某人故意将自己知悉为伪造货币的情况下仍持续持有和使用此种货币,且数额相较于法定上限较大时,其将会依照法律规定遭受长达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额外承受形式多样的罚款,具体金额由一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下不等;
然而,倘若这类行为导致的损失数额达到了巨大的程度,那么该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更为严肃的处罚,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支付高达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