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伪劣化肥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首先,若被告方被定义为犯有生产伪劣化肥罪,那么其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同时还应当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至二倍之间的罚金。
其次,如果由于该犯罪行为导致了生产方面的严重损失,被告方将会面对三年至七年长度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同样负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至二倍之间的罚金。
再次,如果严重扰乱了生产秩序,并且给生产带来了极度重大的损失,那么被告方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至二倍之间的罚金,或者扣除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