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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的人包含哪些义务?

被监视居住的人包含哪些义务?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4-16 09:55:20 已帮助23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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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的人包含哪些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首先,在没有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
其次,如无执行机关出具的允许会见他人或进行通讯的书面许可,严禁与外界进行联系谈及相关事宜;
再次,在接到传唤时,必须及时出席法庭听证;
此外,不能采取任何扰乱证人作证秩序的行为;
最后,禁止销毁、伪造证据或进行串通作弊等违法行为。
同时,还需将护照、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以及驾驶资格证书等个人重要文件提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违反上述规定,并且经查证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对其采取逮捕措施;
而对于需要逮捕的罪犯,可以先采取拘留措施。
至于监视居住的期限,根据通常的司法实践经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而就监视居住的时长,则最高不超过六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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