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它是家庭成员中肩负赡养、扶养或抚养责任的人士对那些需要赡养、扶养以及抚养的家庭成员未能履行他们所应当承担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如对于年长者、未成年者、病患者或是其他处于无独立生活能力状态中的人们,其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却拒绝进行扶养,且其情节严重恶劣者,将面临着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