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设有
抵押权益的物业在
抵押期间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但需先向
抵押权人发出通知。
因此,若房屋得以合法转让,其所涉及的买卖契约自然是被认定为有效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出售后所得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抵押
债务,并且买卖行为不得对抵押权人的利益造成任何形式的侵害。《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