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小产权房并非正式合法的房产类型,故而其
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不具备
法律效力。
由于小产权房本身并无完整的
产权,因此无法像其他正规房产那样进行自由流通、
继承及
过户等相关操作,在此前提下所签署的任何该类房产的买卖合约均为无效文件,不受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质指的便是在未经批准的农村
集体土地之上建成的各类建筑物,在未经缴纳相应的
土地出让金等法定税收之后,并非由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
房屋产权证,而是转由乡级或是县级行政机关或是村民自治组织实际颁发。《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