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严重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造成大面积森林资源破坏的行为者,依法将面临刑事追责。
具体的犯罪情形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非法占有并损毁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并累计达到五亩以上的行为;
其次是非法占有并损毁其他种类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的行为;
再次是非法占有并损毁前两款所述各类林地的行为,其在数量上达到前两类相对应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况;
最后一种犯罪情形就是非法占有并损毁前两款所述各类林地的行为,其至少其中一类林地的数量达到相对应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并且这两种类型的林地数量总计达到了相对应数量标准的情况。《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