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制度在我国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唯一的要求就是所申请的人员需符合其设定的各项条件。具体而言,适用于假释的司法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明确规定的适用对象,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罪犯均可享受此项权利。根据现行的中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被认定为拘役或者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则除外)而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予以假释;此外,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减为无期徒刑之后也不得适用假释进行处理。第二,法定的实质性条件,即犯罪分子应当认真遵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具备反思自身过错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小的实际条件,唯有如此才具有获得假释的可能。第三,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换言之,假释仅适用于已经实际履行部分刑罚期限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