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偷盗行为进行量刑所采用的标准细则:
首先,当窃取的物品价值较低时,应该给予判处自由管制或者限制自由的拘役以及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适用单独罚金的惩罚方式;
其次,对于偷盗数额较大的犯罪分子,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不等的刑期;
再次,如果偷盗数额相当严重的话,则应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两年的刑罚;
最后,假如盗窃数额极其庞大,就应该接受有期徒刑二年到三年的严厉惩处。
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定义线为一千元人民币,这也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条规定确立下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级、自治区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利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状态与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的规定数额范围内,设定地方实施的具体数额标准,且所有这些数据都需要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盗窃事件,因为盗窃现场难以查证,这时应当参照受理案件所在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具体数额标准来对金额作出判断。
同样,不论是盗窃毒品还是其他非法物品,若应当按盗窃罪进行处理,那么就要视情节严重程度从轻到重进行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