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缔结的保险合约,其自诞生之日起即刻正式生效。
在履约过程中,投保方及保险方可为合同效力附加相应条件或设定相应期限进行约定。
当投保方基于其自身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明确的保险申请,且经过保险公司慎重考虑并予以同意承保之后,此份保险合同方可正式宣告订立成功。
然而,保险合同的正式生效并非仅仅意味着其条款规范对相关合同当事人具有了法定约束力;
更进一步地说,这也代表着这份由法律赋予其权威性的保险合同将对包括投保方和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相关参与者产生切实有效的法律影响。
对于绝大多数合同而言,一旦订立完成,便自动具备了即时生效的资格,即双方应开始享有各自的权利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